欲申請者,請檢具以下資料,於 4 月 30 日(三)前寄(送)至本府教育處(地址: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)彙辦 (一)申請書:學生為父母共同監護,法定代理人請父母 2 人同時簽名,申請書須請設籍學校核章。 (二)實驗教育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。
( https://www.hlc.edu.tw/modules/organization/index.php?organization_id=4&page_id=104&type=content )
愛迪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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